- 遵守法規要求
- 強調誠信經營
- 尊重智慧財產權
- 實施透明資訊
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
瑞鼎重視公司治理並專注於本業經營,公司營運遵循政府訂定之相關法令與規定,以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為優先考量,並成立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等功能性委員會,且皆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扮演監督公司之角色,以謹慎的態度審視公司及董事會執行業務情形;薪酬委員會以健全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制度為考量,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公司的經營團隊均為專業經理人,不侑限於短期的經營績效,更積極尋求公司的永續發展。此外,公司亦訂定「董事道德行為守則」,以落實公司治理機制,讓瑞鼎能夠長期獲利、穩健發展,是我們對所有投資人的承諾。
公司組織架構
董事會
董事多元化政策
瑞鼎業於2021 年 4 月 15 日董事會通過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於第三章「強化董事會職能」章節中即訂有多元化方針。瑞鼎董事會成員之提名及選任均依循公司章程之規定採候選人提名制,遵守「董事選舉辦法」及「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瑞鼎董事會成員之組成係考量公司目前營運規模及未來發展,以健全瑞鼎董事會結構,多元化目標包括是否兼任瑞鼎員工、年齡、教育、經歷或專業能力等綜合評估,且具備誠信正直之聲譽,並具備參與監督公司業務及協助經營管理之能力,對公司的營運提供建議及監督。瑞鼎董事均具備完整豐富符合多元化目標,相關落實情形。
姓名 | 性別 | 是否兼任 公司員工 |
年齡 | 專業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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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歲 以下 |
60-65歲 | 65歲 以上 |
經營管理 | 財務會計 | 產業經歷 | 領導決策 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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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裕國 | 男 | 是 | ✔ | ✔ | ✔ | ✔ | |||
康利投資(股)代表人:洪泓杰 | 男 | 否 | ✔ | ✔ | ✔ | ✔ | |||
康利投資(股)代表人:曾煜智 | 男 | 否 | ✔ | ✔ | ✔ | ✔ | ✔ | ||
李錫華 | 男 | 否 | ✔ | ✔ | ✔ | ✔ | |||
鄭煒順(獨立董事) | 男 | 否 | ✔ | ✔ | ✔ | ✔ | ✔ | ||
謝宏波(獨立董事) | 男 | 否 | ✔ | ✔ | ✔ | ✔ | |||
周世傑(獨立董事) | 男 | 否 | ✔ | ✔ | ✔ | ✔ |
審計委員會
瑞鼎於2008 年 5 月 16 日設立審計委員會,委員由三位獨立董事組成,每季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執行其監督職責及負責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其他相關法令所賦予之任務。
薪酬委員會
瑞鼎於2011 年 11 月 2 日設立薪酬委員會,委員由三位獨立董事組成,每年至少召開二次會議,負責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公司治理主管
瑞鼎於2021 年 4 月 15 日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財務中心林佩怡協理擔任公司治理主管,並由財務單位執行各項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保障股東權益並強化董事會職能。公司治理主管主要職責為提供董事及獨立董事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及獨立董事遵循法令、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等,並依規定參加公司治理主管之進修課程。
內部稽核組織及運作
瑞鼎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直接隸屬於董事會。稽核主管之任免經審計委員會、董事會同意,且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由稽核主管簽報至董事長核定。
內部稽核單位依董事會通過的年度稽核計畫,執行各交易循環和作業管理辦法查核,並將相關工作底稿、稽核結果作成書面稽核報告提交董事長及審計委員,且定期於審計委員會議及董事會議中報告。瑞鼎依據法令規範及考量公司作業風險擬訂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施行細則,範圍涵蓋瑞鼎所有交易循環、重要管理作業辦法及子公司。
誠信經營
瑞鼎為健全誠信經營之管理並建立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參考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於2021年4月董事會通過「誠信經營守則」,為瑞鼎最高遵循之誠信政策。依據董事會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人力資源暨環安衛中心與法務組成誠信經營小組,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監督執行,並於每年向董事會報告。
瑞鼎誠信經營執行情形包括:線上誠信法遵課程、建立內外部違反誠信經營檢舉信箱,提供申訴管道( [email protected]
)。其中,瑞鼎透過教育訓練機制,每年舉辦「誠信行為宣導課程」,定期提醒同仁公司對誠信經營之重視。
瑞鼎受理檢舉專責人員或單位,如經調查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或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應立即作成報告,以書面通知審計委員會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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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政策
本公司及子公司為維護及保障基本人權,遵守公司各營運據點所在地之相關勞動法規,認同並支持國際人權公約所揭櫫之人權保護精神與基本原則,如《聯合國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國際勞工組織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Declaration of Fundamental Principles and Rights at Work) 與《聯合國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 Guiding Principles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等相關規範。
反貪腐、反賄賂承諾
瑞鼎科技一貫秉持誠信正直的經營理念,從事商業活動遵循公平、誠實、守信、透明原則,對於任何貪腐和賄賂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並承諾在所有商業互動關係中,不會有任何形式之貪腐及賄賂情事。
瑞鼎科技響應並遵循相關國際公約,包括「聯合國反貪腐公約」、「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及世界經濟論壇反貪腐夥伴倡議(Partnering Against Corruption Initiative, PACI)」等規範,並遵守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政治獻金法、貪污治罪條例、上市上櫃相關規章及其他商業行為相關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