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原則及架構

公司治理原則及架構

公司治理原則及架構

公司治理原則

  • 本公司秉持保障股東權益並公平對待所有股東之原則,建立公司治理制度,以確保股東對公司重大事項享有充分知悉、參與及決定等權利。
  • 本公司建立之公司治理制度,除應遵守法令及章程之規定,暨與主管機關簽訂之契約及相關規範事項外,依下列原則為之:
    1. 保障股東權益。
    2. 強化董事會職能。
    3. 發揮董事會各功能性委員會功能。
    4. 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
    5. 提昇資訊透明度。

公司治理架構

治理單位職責
董事會本公司最高治理機構,指導公司策略、監督管理階層及對公司、股東負責,在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項作業與安排,董事會皆依照法令、公司章程或股東會決議等,據以行使職權。

審計委員會

(功能性委員會)

協助董事會執行其監督職責及負責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其他相關法令所賦予之任務;決定風險管理政策與監督執行成果。

薪資報酬委員會

(功能性委員會)

負責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永續發展管理委員會

(功能性委員會)

負責推動及強化公司永續發展政策、年度計畫及策略, 檢討、追蹤與修訂永續發展執行情形與成效, 督導永續資訊揭露事項並審議永續報告書、 督導本公司永續發展守則之業務或其他經董事會決議之永續發展相關工作之執行。
永續發展執行委員會負責擬訂公司永續發展之短中長期目標及年度重點工作項目,規劃並執行各項ESG推動計畫,整合跨部門資源以確保執行成效。 建立並追蹤ESG關鍵績效指標(KPI),分析改善方向並回報執行成果。定期召開會議,檢討永續發展推動進度與成果,研議後續推動策略及改善措施。蒐整並揭露永續相關資料,製作永續報告書。回應外部利害關係人及客戶之ESG資訊需求。
風險管理委員會負責擬定風險管理政策、重大風險管理事項之規劃、界定本公司風險胃納及風險重大性排序,與督導風險監控之改善,並定期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風險管理之運作情形及執行成效。
誠信經營小組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監督執行,並每年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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